西安市長安區調查組5月27日通報網傳“南長安街壹號搖號購房者信息登記表” 調查情況。通報稱,網傳“南長安街壹號”房產項目部分搖號購房者信息造假,長安區連夜成立調查組開展工作。調查組對信息登記表中涉及的人員特別是公職人員,正逐一排查。如果“搖號買房是內定”屬實,將嚴肅查處。
西安市房產調控越來越嚴厲,這原本是百姓期待。百姓天真認為:加大房產調控力度之后,房產價格會有所下降,老百姓購買房會更加輕松。然而,事實卻事與愿違。房產調控結果十分尷尬:老百姓購買房子越來越不容易,不是你有錢就能購買,要想買房子,還需要你有身份。他們舉報說,參與搖號的房子,很多都是內定的,很多都是公職人員。也就是說,老百姓買房子更不容易了。
有關部門正在開展調查,還沒有給出確切說法。不過,可以想見的是,在“購買房子越來越不容易”的事實面前,購買房子確實是需要托關系、走后門的。因為,有關政策規定:房子,不是“有錢就能買”而是需要“參與搖號”。也就有了公眾對于“搖號是內定”的質疑。
加強房產的調控,是國家的一項民生政策。其主要目的就是,讓房子回歸到“是用來住的,不是用來炒的”本來位置。按說,這樣的規定是民生的利好,讓那些炒房客,想借助房子賺錢的人沒有購房的機會,房產的價格就會降低。然而,事與愿違的事情發生了,好的政策遭遇了“百姓購房越來越難了”的尷尬。由于房子不是“有錢就能買”的情況的出現了,導致了房產銷售的更加火爆,房子在一些城市,不是價格“合理的回歸”,而是“價格繼續走高”。
房產開發商把調控當成“賺錢的機遇”。于是,我們看到了這樣的場景:購買房子,拿著錢也買不到,還需要托關系、走后門。在房產銷售的場景里,一些公職人員借助自己手里的權力,實現了“內定”。所謂的“搖號買房”只不過是一種形式,其實一些房子賣給誰,早就內定好了。老百姓參與搖號,就像是群眾演員。
有人說,這些公職單位的人員也太囂張了,豈能借助手里的權力購買房子?其實,如果只是簡單把“內定買房”歸罪于公職人員的權力囂張也是不公平的。關鍵的問題在于:“購買房子的人”是不是“需要住房的人”?假如,公職人員不是為了炒房,而是為了住房,他們的購買房子的行為也就是剛需了。公職人員也需要住有所居。
問題出在房產調控的教條主義上。房產調控是為了實現“房子是用來居住”本位的,如果導致的是“百姓買不到房子”則需要好好反思了。調控房產,何以變成“老百姓買不到房子”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