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蕪湖市出臺了《蕪湖市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。
該辦法將按照企業自愿、擇優確定等原則,每年進行一次認定。凡符合基本條件、工作機制、兩化融合、管理水平領先的在蕪注冊的工業企業,均可依據智能制造“離散型智能制造”“流程型智能制造”“網絡協同制造”“大規模個性化定制”和“遠程運維服務”五種模式的關鍵要素,向所在地經信部門申報智能工廠、數字化車間認定。原則上,對認定為智能工廠、數字化車間的企業擇優推薦上報國家和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,同時對每年新認定的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,按設備投資額的13%給予獎補。市經信委對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申報、認定及撤銷統一協調,實施動態管理。該辦法還對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等作出了詳細說明解析。
在信息化、數字化快速發展的背景下,積極培育和創新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是實現信息技術在產品研發、生產過程控制、經營管理、營銷流通等各個環節應用,推動智能制造,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舉措。